網友:年終歲尾,如何發放福利是職工關心、單位卻糾結的事。職工應得的正常福利究竟有哪些? 
  記者:全國總工會近日下發《關於〈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針對一些實際問題作出更明確的規定,以便於基層操作。本報記者採訪了全總財務部部長朱思澤,進行詳細解讀。
  去年7月,全總下發了《關於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員工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通知》印發後,全總陸續接到基層工會組織來信來電咨詢此《通知》執行中的一些具體問題。《通知》已規定,基層工會可以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這次《補充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經費來源: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同時也對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作了限定,即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並做到當日往返。
  《補充通知》還對“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這句話作了詳細解釋: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關於“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考慮到全國各地情況不完全一樣,全總不宜確定一個統一的發放標準,在這次《補充通知》中,全總把“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的“少量”標準的確定權,交由省級工會。
  關於基層工會怎麼給工會會員生日慰問,這次也作了明確規定:基層工會可以向會員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領取蛋糕券。
  《通知》里規定可以對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給予獎勵。這次也明確: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具體執行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實際情況制定。
  正在舉行的工會送溫暖活動,一項內容是推動落實職工正常福利,出於什麼考慮?全總認為,在反腐的同時,應該積極推進普通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職工住宿、就餐、醫療等集體福利,加大對困難職工幫扶救助,以及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等。(劉維濤)  (原標題:全國總工會解讀:職工正常福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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